资料图:江苏无锡,一家养老机构内欢声笑语。周贤览 摄
多地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大量增加养老床位
“一老一小”关乎千家万户,观察各地公布的民生实事清单可以看到,养老服务、婴幼儿托育、教育助学等关乎老人和孩子的话题占据相当篇幅。
在养老服务方面,多地都给出了具体的目标数字。比如,河南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完成6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内蒙古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新建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养老服务站2350个,对200所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服务功能进行拓展提升。
江西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则提到,新增家庭养老床位1.3万张。吉林的50项民生实事中包括,建设100个综合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100个社区老年食堂。而浙江的民生实事清单中提到,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8000张、持证养老护理员6000人。
记者注意到,多地的措施都集中在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方面,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到建设养老床位、社区老年食堂,再到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大多通过推进硬件设施建设,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也有部分地区着重“软件”,如提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构建城市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等。
多地增加托位、学位 最高达10万个
在减轻生育、养育和教育负担方面,多地都提出要增加托育机构、婴幼儿托位、学位等。
如《河北省2023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提到,创建标准化示范性托育机构300家。山西的民生实事清单中提到,每个县建设1所80—150个托位的示范性公办综合托育机构。
河南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10万个。“湖北省2023年10大民生项目清单”中提到,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4万个,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1.5万个。宁夏提出,每千人托位数达到2.4个。《北京市2023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中则提到,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新增托位6000个。
多地还提出,要优化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其中,四川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托育服务。宁夏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完善三孩生育配套措施,试行宁夏户籍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发放育儿补贴金制度。天津的20项民心工程中提到,实施积极生育保险政策,统筹提高生育保障待遇,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并享受待遇。
在义务教育方面,多地都提出要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增加学位。如福建《二○二三年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中提到,新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5万个。浙江的民生实事清单中提到,新改扩建公办中小学校100所,新增学位8万个。
《北京市2023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中提到,新增中小学学位2万个,扩大教师交流轮岗比例,持续开展小学暑期托管服务。
“确保每个家庭至少有一人稳定就业”
2023届全国高校毕业生预计达到1158万人,同比增加82万人。稳就业保就业至关重要,多地的民生实事清单中,都提到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把促进青年人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如河北提出了“全省城镇新增就业86万人”的目标任务,上海提出了“新增就业岗位55万个以上”的目标任务,等等。
针对高校毕业生,多地还出台相关措施,如鼓励基层就业、返乡创业等。甘肃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湖北提出,扶持大学生创业项目600个以上,新增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40万人以上,新增返乡创业5万人以上。
宁夏提出,对毕业两年内初次创业学生给予创业补助,支持城市灵活就业人员从事电商、快递、送餐、家政等行业,新增创业担保贷款10亿元以上,培育创业实体9000个。
对于就业困难人员,多地的民生实事清单也有提及。如宁夏提出,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9000个,“确保每个家庭至少有一人稳定就业”。
辽宁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严防规模性失业风险。山西则提出,推动公益性零工市场县县全覆盖,让零工等活不再“站马路”。(完)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专家解析女子因已婚被辞事件******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 专家解析“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事件 采访背景 1月12日,一则“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的消息冲上热搜。据报道,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第一天上班,填完资料,正在了解公司的相关介绍和日常的工作职责时,突然被人事叫到办公室通知辞退事宜,理由是“王女士已婚,后期会要孩子”。 王女士称,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自己很生气。事情曝光后,不少网友对涉事企业明目张胆歧视女性就业的行为感到愤怒,纷纷呼吁加大执法力度、优化就业环境,消除女性就业歧视。 歧视女性就业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应该如何加强治理解决职场歧视问题?记者为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刚办完入职手续就被公司辞退了!令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颇为不解的是,招聘时她已经告知企业自己“已婚”,面对人事时又明确说自己近期没有备孕的打算,但依然难逃被辞退的结局。 王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女性就业歧视长期存在:女子怀孕7个月被公司告知“没产假”并被辞退;有酒店要求女员工“怀孕就主动辞职”;一女员工因怀上二胎遭公司解雇…… 这不仅是对女性的职场性别歧视,更是对劳动法律的漠视。 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看来,这种以性别或者婚否为由排除录用、提高录用条件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显然构成了就业歧视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 王女士被辞一事曝光后,很多网友表示,女性在职场上被歧视的事情数不胜数。有女网友说,自己在面试时会被问到“结婚了吗”“准备生孩子吗”,甚至有企业人事直言已婚未育是劣势。 对于一些企业不愿找已婚未孕或正在备孕的员工这一问题,上海市某公司人事告诉记者,原因很简单,就是怕影响工作,进而影响企业效益。女职工产假相当于带薪休假,而且有了孩子后可能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但为何在现实生活中,职场性别歧视依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受访专家认为,这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除了观念、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因素外,也有法律制度方面的因素。 北京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杨保全认为,女性在就业过程中所遭受的歧视往往不是以明显直接的方式存在的,而是以不易察觉的隐蔽方式,甚至是“披着合法的外衣”,女性所遭遇的歧视从应聘、工作、晋升、薪酬福利到退休,贯穿整个就业过程。对用人单位来说,规避法律法规的具体操作办法有很多,违法成本低。 在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彬看来,劳动者维权成本高,我国反就业歧视的相关立法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容易出现受理难、审理难等困境,对劳动者的举证责任要求也比较高,导致维权难度大。同时,有关主管部门在就业歧视问题上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例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还没有将就业歧视明确纳入到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中去。 “现有的法律并没有完全平衡好用人单位、女职工以及国家之间的利益。招聘女职工,对用人单位来说,可能加重用工成本,又没有相关分担机制,用人单位必然会排斥女职工的录用。比如,目前奖励产假期间的工资在很多地方都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一些地方规定男性享有的陪产假可以‘转让’给配偶享有等。”沈建峰说。 女性职场权益,如何才能有效保障? 沈建峰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之后,进一步明确了构成就业歧视的行为,明确了对妇女的就业歧视等可以由人社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从而强化了对性别歧视的治理。此外,女职工遭遇就业歧视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处理。 杨保全说,为更加有效地保护女性就业平等权,妇女权益保障法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公益诉讼范围。由检察机关提起反就业性别歧视公益诉讼,比个人诉讼提起更具优势。因此,如果劳动者感觉维权难度较大,可以求助检察机关。 “平等就业权兼有人格权益与身份权益的双重属性。就业歧视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形式,对受害人的救济可参考适用侵权法的责任形式。除了需要补偿受害人实际支出的费用和损失以外,还应补偿其丧失工作机会或工作的未来经济损失。对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造成严重损失的,还应当予以惩罚性赔偿。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害的情节予以精神损害赔偿,以加大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起到规范和约束的作用。”杨保全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沈建峰看来,随着反就业歧视观念的深入人心,目前实践中直接而明确的就业歧视已经比较罕见,很少有用人单位在招聘简章中明确性别要求,也很少有用人单位告诉劳动者不被招聘的原因。目前,隐性的就业歧视比较常见,成为劳动者权益维护的难点和痛点。 对于隐性就业歧视,维权最大的难点在于举证。对此,赵彬建议,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在平等就业的宣导、监督、执法上加大力度,努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杨保全认为,还应健全司法救济机制。劳动关系成立前的招聘阶段,即受到就业性别歧视的受害人如要提起诉讼,根据既有证据规则的规定,需自行收集用人单位的侵权证据,然而,让尚未进入劳动领域的当事人收集用人单位的违法证据,在实践中的难度不仅远远大于劳动纠纷中的当事人,而且很有可能无法做到,使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平等就业权成为空谈。因此,还需构建系统完善的司法程序。 “未来条件成熟时,应进一步完善就业促进法,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或者在劳动基准法中增加反就业歧视的规则,明确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合理分配就业歧视的举证责任,优化就业歧视的救济程序。”沈建峰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 大众彩票地图 |